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2020)
外观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
(2020)
发文机关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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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2020年第37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3日 |
施行日期 | 2020年7月1日 |
原文链接 |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pggtg/ypqtggtg/20200608094301326.html |
法规发布公告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的通告(2020年第37号) |
现状: 施行中 |
一、定义、基本要求与适用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是指评估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文件,用于证明研究者、申办者和监查员在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守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作为确认临床试验实施的真实性和所收集数据完整性的依据,是申办者稽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应当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必备文件管理要求。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必备文件保存。
二、参考文献
ICH E6(R2) 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三、附表
附表1 临床试验准备阶段
附表2 临床试验进行阶段
附表3 临床试验完成后
备注:“X”为保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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