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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勘误申请事宜的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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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勘误申请事宜的公告

(2020)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勘误事宜,自2020年8月10日起,申请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注册批件及附件)内容勘误,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提出书面勘误申请,并下载填写“药品注册批件勘误申请表”(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文件(一式二份)邮寄或现场提交大厅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注册批件勘误申请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0年8月4日

关于规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勘误申请事宜的公告(2020)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发文字号第267号
发布日期2020年8月4日
施行日期2020年8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mpa.gov.cn/zwfw/zwfwgggs/tzgg/20200804105904130.html
法规发布公告关于规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勘误申请事宜的公告(第267号)
现状: 施行中
药品注册批件勘误申请表



XX单位签章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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